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建筑生石灰粉、消石灰粉不得代替石灰膏配置水泥石灰砂浆。
3.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预拌砂浆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的使用时间应按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确定。
4.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其强度才能判定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