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即将上市,一级建造师报名也将随之而来,考生们也都进入预习阶段,提前为考试做准备,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建法规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这一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1.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一般规定
2.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
3.哪些需要见证取样(七类)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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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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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结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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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
一类掺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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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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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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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抹灰砂浆等用的水泥无须见证取样) |
三个部位的防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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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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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见证取样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见证人员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5.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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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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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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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中介机构(企业) 具有相应的资质 |
资质类别(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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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测机构
见证取样检测机构 |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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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甲方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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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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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检测机构对其检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