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法的冲突
[案例说明]
如住建部制订的法规(部门规章)与山西省人大制订的法规(地方性法规)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应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如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山西省人大的法规的,就适用;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住建部的部门规章的,此时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如住建部(部门规章)与山西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直接由国务院裁决。
[例题]以下关于法律法规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新的法律与旧的法律不一致时,一定采用新的法律
B.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C.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D.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很有可能国务院的意见不是最终的裁决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是的法的效力层级。选项A注意法律如是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必须由国务院来裁决,不能直接采用新的。选项B应由国务院裁决。选项C非裁决,而是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因为还有一种可能性最终的裁决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