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投标交易场所与电子招标”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建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招标投标交易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电子招标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招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告,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国家指定的招标公告媒介同步发布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