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工程业绩-一级资质: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2.4工程业绩-二级资质: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
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企业不再要求已完成的工程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