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报名在即,考生们都在积极备考,担忧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高频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考点精讲】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二、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受到刑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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