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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级建造师备考高频知识点:施工合同索赔

2022-03-30 15:2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越来越近,现阶段施工管理要掌握哪些知识点?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了二级建造师施工合同管理备考阶段核心知识点,快跟着小编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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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索赔:

1.索赔成立的条件

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总结】损失存在→非己原因→走程序

2.承包人索赔程序

(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人发现索赔机会,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索赔意向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监理人),向对方表明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

(2)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3)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资料;

(4)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5)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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