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4 16:4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采用预支工程预付款的方式。要明确预支金额,按比例逐次扣回的办法,按月进度形象计量支付。
2.不采用预付工程备料款的方式(不提倡),可按工程进度款按月计量支付,累进价款支付的结算。
3.即预支工程预付款,也按形象工程支付进度款。
无论采用那种方法,都应保留一定工程款比例做为保修金(土建、安装3-5%;设备5-10%),并按国家规定保修年限扣回和支付,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标明,额度不能过大。
建设单位应支付工程预付款,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及预付款担保,《标准文件》中提供了履约担保的格式和预付款担保的格式,将过去一直习惯运用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时就提供自己账户银行开具的保函方式,而改为投标时提供投标人签章的担保书方式,减轻了施工企业的投标负担。在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的条款制定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应该是平等的,何况我国还不允许投标人垫资进行项目建设。不要让投标人感觉招标人没有资金或资金短缺,产生资金不落实之嫌,而加大其风险金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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