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9 09:4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评标委员会练习题
一、案例背景:
某集团公司下属两个独立法人单位有两个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招标,考虑到项目内容相近,集团公司招标办向有关部门请示,是否可聘用同一组评标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为什么?
请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分不同情况予以解答。
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二、参考答案
首先判别该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三种情况,
(一)两个项目都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由于该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对于该类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不适用于该类项目,因此,两个项目可以聘用一组评标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
(二)只有一个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聘请专家,另外一个项目可邀请该专家组参加评标。
(三)两个项目都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四)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不允许。
1、在招投标活动中,组建符合法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体现了国家公权力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2、《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款规定了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任务、组织结构、以及专家条件、聘用办法和保密规定。
其中,聘用办法包括专家来源和聘请方法。
如项目属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融资项目则必须从有关政府专家库抽取;其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活动中所需专家必须由招标机构及业主在招标网上从国家、地方两级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显然在两个项目中不可能随机抽取完全相同的评标专家。
如果该项目12号令第十条规定的“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对直接指定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组建评标委员会是一项法律行为,是《招标投标法》体现行政监督的重要法律规定,应当遵守,否则评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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