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0 09:3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4.8定标
[案例4.45+4.46]中标候选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背景]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分为二个标段招标,招标人在对投标文件和评标报告进行审查过程中,发现:
标段一: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A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在评标办法一章的前附表中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按照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应子目单价及合价,同时满足其中给出的范围及数量要求,否则为非响应性投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A对其中一项主要项目的工程量,由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28465m3调整为了8465m3,并据此进行了报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A投标评审的结论是响应性投标,并将其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标段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依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A,最后得分91.1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人B,最后得分89.8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C,最后得分88.70分。
招标人在对评标报告审查时,发现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最后得分汇总时存在算术性错误,更正算术错误后投标人A、B、C的得分仍然位于前三名,但最后得分有些差异,为:投标人A,最后得分88.90分;投标人B,最后得分90.60分;投标人C,最后得分88.70分。
[问题]
(1)招标人定标的依据是什么?招标人定标过程中可否修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
(2)招标人应如何依法处理上述问题,如何确定标段一和二的中标人?
[考查]
(1)《招标投标法》对评标委员会职责的规定;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对评标无效的规定。
[参考答案]
(1)招标人定标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定标过程中,招标人无权修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除非评标委员会评标违规。
(2)标段一的关键在于评标委员会是否依法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A的投标进行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在对A的投标评审过程中,没能审查出投标人A将工程量清单中的28465m3调整为了8465m3并据此进行了报价一事,从而将A的非响应性投标评审为了响应性投标。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明确规定了投标文件按照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应单价及合价,同时满足其中给出的范围及数量要求,否则为非响应性投标,
这实际上将审查投标人工程量是否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数量一致,列为了评标委员会的审查内容。评标委员会将投标人A的非响应性投标评审为响应性投标的结果,没有履行法律赋予其的职责,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标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标段二应就评标报告中存在影响投标人排序的算术性错误一事,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投诉,要求评标委员会更正其在评标报告中存在的算术性错误,进而依据更正后的排序,
书中援引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第四十八条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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