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5 13:58 人事考试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重新招标属于招标师法律法规中的知识点。
《招标投标法》第28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第42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是一个招标项目发生法定情况,无法继续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次招标结束后,如何开展项目采购的一种选择。
所谓法定情况,包括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中所有投标被否决或其他法定情况。
应注意,相关部门规章对不同类别项目重新招标的法定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