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总承包服务费
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4.3.10的规定执行。
十、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
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4.3.11的规定执行。
十一、围堰、筑岛措施费
1.围堰工程分别采用m3、延长m和t计量。
⑴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⑵以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⑶套箱围堰的工程量为套箱金属结构的重量、套箱整体下沉时的悬吊平台的重量及套箱内支撑的重量之和。
2.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3.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其定额消耗量应乘以调整系统,调整系数为:装1m3土需用麻袋或尼龙袋数除以17.86.
十二、现场施工围栏、便道、便桥
1.现场施工围栏以施工路段长度以延米为计量单位。
2.施工便道:按施工便道的长度和宽度的乘积为工程量。
3.临时便桥:
(1)沟槽施工用木桥以管道槽的上口宽增加2m乘以管道长度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2)临时汽车便桥以桥宽乘以桥长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临时钢板便桥以桥宽(即行车宽度)以m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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