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3 09:3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工程建设有关法律和规定
(一)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
(二)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融资管理
1、政策法规介绍
2、项目投融资管理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三)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
1、施工许可的主体
施工许可的主体: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施工许可的条件
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④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⑧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建筑法》规定的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具备的条件是( )。(10真)
A.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B.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C.已经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
D.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参考答案】C
3、施工许可的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设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开工报告: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