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8 15:2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概念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将投标报价以及相关商务部分的偏差作必要的价格调整和评审,即价格以外的有关因素折成货币或给予相应的加权计算,以确定最低评标价或最佳的投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项目法人招标的目的,是在完成该合同任务的条件下,获得一个最经济的投标,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才是最经济的投标,投标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经济的投标,所以采用评标价最低投标是科学的,但前提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即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本合同任务;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是评标时使用的,不是给承包人的实际支付价,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还是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实际支付价也仍为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该办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对其技术、性能无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主要适用于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类招标,不适合于服务类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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