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9 17:2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3年招标师考试将于10月19、20日举行,在基础复习阶段,网校整理了《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课程的重要知识点供考生复习。预祝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评标委员会不是常设机构。招标人是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体。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招标人的代表
(2)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评标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出具个人评审意见,依法承担个人责任。
(2)签署评标报告,由每个成员签字认定后,以评标委员会的名义出具。
(3)对于评标工作和评标结果发生的质疑和投诉做出解释,包括评标委员会对某些问题所作结论的理由和依据等。
(4)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提出回避等。
(5)遵守保密、勤勉等评标纪律。
(6)接受参加评标工作的劳务报酬。
(7)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
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3)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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