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7 16:2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标投标常见的争议及其表达方式
(2)招标投标当事主体
招标投标当事主体包括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
招标投标民事主体指招标人和投标人。如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投标民事主体还包括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投标行政主体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的国家机关及其授权机构。
(3)招标投标争议的类型
招标投标争议按照争议的当事主体分为招标投标民事争议和招标投标行政争议两种类型。
(4)表达和解决招标投标争议的方式
1)招标投标民事争议的解决方式。招标投标民事争议包括招标文件争议、招标过程争议、中标结果争议和招标过程其他民事侵权争议四种。对于招标文件争议、招标过程争议和中标结果争议,表达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异议(质疑)和投诉;对于招标过程其他民事侵权争议,表达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行政监督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是处理行政复议的主体。
(5)表达和解决招标投标争议的程序
《招标投标法》规定,发生招标投标争议时,投标人可以先通过提出异议(质疑)解决争议。如果提出异议(质疑)后争议不能得到解决,再采取投诉的方式。由于提出异议(质疑)不是投标人投诉的前置条件,投标人也可以不经异议(质疑)而直接采取投诉的方式。
招标投标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3)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投标争议的处理
③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异议和质疑的问题确实存在,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答复投标人;
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
2.6.2 招标投标的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督对于维护和规范招标投标秩序的不同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 作用的机理不同。
2) 作用的层面不同。
3) 作用的形式不同。
4) 作用的效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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