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7 16:2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写
(2)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
1)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2)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3)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3)投标人须知
2)总则。投标须知正文中的“总则”由下列内容组成:
①项目概况。
②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③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资格审查资料。
只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即评标委员会才予以评审。
①重新招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人少于3个或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包含了两层意思:所有投标均被否决和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后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从而否决全部投标。
②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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