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
其理论依据有三个:避免国际重复征税;保证国际竞争的公平性;促进一国经济增长。
我国从1985年4月1日起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政策。
出口产品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予以退税: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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