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消费税是对某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2、征税依据: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
3、特点:一是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二是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三是征收方法具有选择性;四是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五是税负具有转嫁性。
4、纳税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国家规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5、范围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11种商品。
6、减免:现行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下一篇:投资项目管理师辅导资料:营业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