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属于分配范畴
财政是一种再分配活动,既包括生产要素的分配,也包括人们的收入分配。
(2)财政是一种政府行为
财政的主体是政府(或者说国家),是为实现政府职能服务的;政府是财政分配的组织者和主持者。
(3)财政的主要职责
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是财政的主要职责。
公共产品和社会公共需要理论是认识市场经济下财政概念的基点,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共需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问题的核心。
(4)财政分配的对象
财政所分配的是一部分国民收人,主要源于剩余产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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