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人事部 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在造价工程师执行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 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责任编辑:la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