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施工准备和所需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
预付款的扣回
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预付款的支付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预付款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或者也可采用公式计算法,根据主要材料(含结构件等)占年度承包工程总价的比重,材料储备定额天数和年度施工天数等因素,计算预付款额度。
安全文明施工费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为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预付款一般逐月从工程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
期中支付价款的内容
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的内容包括:
本周期合计完成的合同价款,其中包括:
本周期已完成单价项目的金额;
本周期应支付的总价项目的金额;
本周期已完成的计日工价款;
本周期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本周期合计应扣减的金额,其中包括:
本周期应扣回的预付款;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