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传统定额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执行:
(1)竞争性的费率。将施工管理费利润、远地施工增加费由法定指令性费率转变为竞争性费率,以促进施工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
(2)“量”、“价”分离。定额消耗是科学测算得出的。目前应作为国家和部门的法规。人、机、料的价格要与消耗量相分离,以指导价实行动态管理。
(3)实物消耗量与施工手段消耗量分离。定额规定实物消耗量是统一的、不变的,而施工手段消耗量是不同施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技术、管理水平,在市场竞争中的体现。
(4)原材料的费用和运杂费、采保费分离。材料原价可综合计取,运杂费和采保费因企业而异。
(5)施工现场发生费与企业经营费分离。调整费用定额中的项目,其实直接费属现场费用,间接为企业经营费、两费分离有利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
市场的核心是价格问题,当前,建筑产品生产价格构成要素的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已经放开,按商品经济规律和价值规律运行,而实际上,建筑产品生产价格仍一直执行着以前以产品经济理论建立起来的单一化、固定化、法定型的预算定额制度定价,造成建筑产品价格与价值严重偏离。人工、机械、材料费,按市场经济规律的需求,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市场实际价格进入工程造价,这样,才能反映建筑产品的真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