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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2019-06-19 18:1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摘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造价工程师(2018年及以前取得)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为工程师或经济师;一级造价工程师(2018年以后取得)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为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2018年以后取得)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为助理工程师。

  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19〕8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现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各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指导用人单位和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对应工作,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附件: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46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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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 大纲 / 教材

    每年7、8月左右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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