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形势较为严峻,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管控难度较大,疫情防控更是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大意。
为进一步保障建筑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减轻建筑工地及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发展压力。此前住建部发文明确,因疫情常态化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全国多个省市跟进发文。
6月12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设工程造价调整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1月23日至4月30日期间的防疫费用标准进行明确。
1、疫情防控措施费(含物资及人员费用):未签证的按实际投入的作业人员数量,按45元/人.天计算。按要求进行人员隔离及核酸检测的,相关费用(不含医保报销部分)按实计算。
2、人工费、机械费:未签证的按期间完成的工程量所包含的人工及机械费,乘以1.15系数计算。
3、以上调整部分费用均只计取增值税。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建设工程计价调整相关问题,全国许多省市此前已陆续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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