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宁波一级造价工程师对应职称为工程师或经济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对应职称为助理工程师或助理经济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浙江省一级造价工程师可聘任职称级别为“中级”,可聘任职称名称为“工程师或经济师”;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可聘任职称级别为“初级”,可聘任职称名称为“助理工程师或助理经济师”。
浙江宁波一级造价工程师对应职称为工程师或经济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对应职称为助理工程师或助理经济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浙江省一级造价工程师可聘任职称级别为“中级”,可聘任职称名称为“工程师或经济师”;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可聘任职称级别为“初级”,可聘任职称名称为“助理工程师或助理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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