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建、扩建、改建基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1)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条件:
①工业投资项目(生产出合格产品、形成生产能力)
②非工业投资项目(正常使用)
(2)如何组织验收(能单就单,不能再合)
①工期较长、大型工程,能独立生产的单项工程,可根据建成时间的先后顺序,分期分批;②能生产中间产品的单项工程,不能提前投料试车,可与生产最终产品的工程同步建成竣工后,再进行全部验收。
(3)特殊情况,施工虽未全部完成,也应进行验收。
①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的工程项目。
②要求的内容已完成,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流动资金、生产所需原材料不满足要求),而使已建工程不能投入使用的项目。
③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high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