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9 11:23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三、案例分析题
(一)
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1)不妥之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施工合同。理由:根据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d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
订合同。
(2)不妥之处: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理由: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要求和允许中标人对投标内容作实质性变更,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二)
国外货物评标价格=CIF价+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其他杂费+供货范围调整额+商务偏差调整额+技术偏差调整额
其中:
进口关税=CIF价×进口关税税率=1600万元×25%=400万元消费税=(CIF价+关税)×消费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1600+400)万元×20%/(1-20%)=500万元进口增值税=(CIF价+关税+消费税) ×增值税税率
=(1600+400+500)万元×17%=425万元
进口环节税=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400万元+425万元+500万元=1325万元
国内运输保险费=(CIF价+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保险费率=(1600+1325)万元×0.2%=5.85万元
国外货物评标价格=1600万元+1325万元+40万元+5.85万元=2970.85万元
(三)
1.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不正确之处以及理由。
(1)不正确之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理由: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不正确之处: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中包括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3)不正确之处: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位技术、经济专家。
理由:技术、经济专家没有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至少为5位技术、经济专家。
2.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以及理由。
(1)不妥之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理由:应当在投标时提交。
(2)不妥之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理由: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退还。
(3)不妥之处: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
理由:履约保函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
(四)
该土建工程招标采购应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初步评审工作需要重点评审内容如下:
(1)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
(2)关键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的最低要求。
(3)关键岗位的人员是否胜任。
(4)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足要求。
(五)
本案中的货物采购应采用直接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因为在以往通过ICB程序签订的合同基础上的追加订货,追加采购的货物单价应保持不变,时间间隔不超过18个月,数量不超过原合同数量的30%的采购可采用直接签订合同的合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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