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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评标专家管理规定

2015-12-10 11:0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  【打印】【我要纠错】

  评标专家管理规定

  (1)评标专家

  评标专家是指在各类技术、经济、法律及相关专业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行政主管部门聘用评标的专业人员。

  实现以下目标的关键环节是评标:

  A.招标人开展招标活动的目的是确定最为满意的投标人

  B.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中标评标专家作为评标活动的主体,是招标人、投标入等其他招标采购相关各方最为关注的焦点。

  评标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有关评标专家的法律法规文件如下:

  A.《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规定了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B.《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了评标专家的权利和义务、评标纪律和评标程序等内容。

  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有关评审专家的法律法规文件如下:

  A.《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资格管理、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违规处罚等内容。为了保证评审专家公平、公正评审,从制度上堵塞政府采购寻租空间。

  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有关评审专家的法律法规文件如下:

  B.《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规的具体情形以及处罚的具体措施,针对评审专家不同违法行为的性质,区别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标专家库

  组建全国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其目的在于打破地域、部门界限,为各领域、各行业特别是为政府投融资项目和政府采购提供质量较高、数量充足、客观公正的评标专家资源,从源头上规范评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建立专家库维护管理与抽取使用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

  (3)评标委员会

  A.招标人是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体。

  B.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C.《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

  D.《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E.评标委员会是一个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临时权威机构,是就每个具体项目由招标人在相关专家库名单中确定,原则上应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的。

  F.评标委员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是依法独立行使评标职能的组织。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相关联。

责任编辑:大陆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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