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0 11:0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法律的实施
(1)法律实施的概念
法律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法律实施是实现法的作用与目的的条件。
(2)执法
狭义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授权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执法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2)合理性原则。3)效率原则。
(3)司法
司法又被称为“法的适用”或“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在司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下列几项: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2)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守法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1)守法主体包括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我国公民以及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守法范围。主要是各种制定法。
3)守法内容。守法内容包括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
4)守法状态。守法状态是指守法主体行为的合法程度。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守法的中层状态是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守法的高级状态是守法主体不论是外在的行为,还是内在动机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充分行使法律权利,从而真正实现法律调整的目的。
(5)法律监督
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1)法律监督的主体。法律监督的主体可以概括为三类: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2)法律监督的客体。法律监督的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各种公务活动,即公权力的拥有者与运用者具体操作公权力的行为。
3)法律监督的内容。法律监督的内容,主要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的合法性。也就是公权力的拥有者与运用者具体操作公权力的行为是否合法,包括两个方面:行为内容是否合法与行为程序是否合法。根据国家机关的性质及其权力操作的方式和内容,法律监督内容的范围包括: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法性的监督、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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