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9 16:23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开庭审理的程序中法庭调查的顺序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开庭审理的程序中法庭辩论的顺序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招标投标争议诉讼第-审普通程序中判决和裁定
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通过法定程序,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所受理的民事案件,经过审理,依法作出的解决当事人民事纠纷的判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律公开宣告判决。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裁定则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程序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如不予受理等程序问题适用裁定。
判决书的内容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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