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3 14:35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产物。
长期以来,我国发承包计价、定价以工程预算定额作为主要依据。1992年为了适应建设市场改革的要求,针对工程预算定额编制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工程造价管理由静态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动态模式。其中对工程预算定额改革的主要思路和原则是:将工程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和相应的单价分离,人、材、机的消耗量是国家根据有关规范、标准以及社会的平均水平来确定。控制量目的就是保证工程质量,指导价就是要逐步走向市场形成价格,这一措施对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建设市场化进程的发展,这种做法仍然难以改变工程预算定额中国家指令性的状况,难以满足招标投标和评标的要求。因为,控制的量是反映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不能准确的反映各个企业的实际消耗量,不能全面地体现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还不能充分体现市场公平竞争,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革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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