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14:0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最新版教材《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知识点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投标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投标联合体是招投标活动中一种特殊的投标人形式,常见于一些大型复杂项目。
1)招标人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糖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对于仅凭一个投标人难以独立完成的大型复杂项目,或需要由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投标人共同完成的特殊项目,招标人应通过调查市场竞争状况及其单一潜在投标人资格能力是否适应招标项目的规模和专业技术结构要求,以此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载明,以便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和自身能力,决定是否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招标人不得指定联合体成员或强制潜在投标人组成投标联合体。
2)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应该按照招标项目的规模和有关的工程专业结构,设定联合体成员的可能专业分工对应的资质资格等级和业绩能力的要求。
联合体成员应当按照联合体投标协议中分工承担的专业工作,分别满足招标文件设定的相应专业资质资格等级和业绩能力要求。联合体投标协议中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成员,应按照其最低资质等级核定其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实践中,对于联合体投标协议分工中相同专业成员的业绩数量,招标文件也可以参考以下三种计算核定办法:一是以相同专业资质等级最高成员的业绩数量为准,二是以所有相同专业成员的累加合计业绩数量为准,三是以相同专业各成员分工所占的工作量比例加权计算业绩合计数量。
联合体协议中不承担有关实质性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业绩不作为核定联合体专业资质等级和业绩能力的评审依据。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当包括如下内容:联合体组成的牵买人和成员单位名称,牵头人的职责、权利及义务,各成员的专业分工,各联合体成员对中标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件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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