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3 11:1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最新版《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知识点
权利质权的实现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第5 章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247 248 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所质押的权利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所质押的权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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