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4 15:1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最新版《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知识点
政府的定价行为
政府是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定价主体,为增强政府调控价格能力,规范政府本身的价格行为,《价格法》设专章规定了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适用范围、定价权限、定价依据,还规定了政府制定价格应开展调查、听取意见,实行公告制度、听证会制度,并对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应适时调整以及消费者、经营者有调价建议权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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