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7 11:4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最新版《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知识点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的基本监督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指国家有关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对产品的质量进行质量监督的一种制度。
①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基本内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建立旨在了解和反映产品质量状况,及时发现质量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名优产品,查处质量低劣的假冒伪劣产品,并通过一定的途径公告检测结果,将产品质量的真实情况告诉社会公众,使用户、消费者能够了解到产品质量状况的真实信息,从而对产品有正确的选择。在市场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帮助实现产品质量优胜劣汰,督促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这项制度的执行主体是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这类产品直接涉及人身安全,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如家用电器、热水器、电梯、电工设备、饮料、食品等。第二,影响国计民生的主要工业产品,如种子、化肥、钢材、水泥等各种重要的原材料。第三,用户、消费者,或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这类产品往往社会比较关注,关系到全社会的质量信誉问题。某一种产品一旦社会反映质量问题较多,就会成为质量问题的热点和焦点,因此,应当也是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重点。
③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方式。国家监督抽查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有规划、有组织地安排对全国产品质量进行的监督检查。这种监督抽查的特点是具有广泛性、权威性和计划性。
④不得进行重复抽查。抽査的目的是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抽查方式可以各有不同,但对同一企业的同类产品不能进行重复检查。重复抽查是特指的:A . 重复抽查是指一定的时间内,对同一种产品进行两次以上的抽查;B . 国家已经抽查过的产品,在半年内,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再次进行抽查;C . 上级技术监督部门已经抽查过的产品,下级技术监督部门在半年内又进行抽查。
⑤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的结果要在新闻媒体上披露。这将对产品的生产企业、銷售企业的生产、銷售活动产生较大影响。由于产品质量的检测检验将受到检测设施和其他条件的限制,检测结果有可能出现误差;即使检测结果准确,也应当允许企业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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