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7 11:5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最新版《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知识点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有以下内容:
①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确保销售者进货的质量、数量等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要求,以区分责任。
②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銷售产品的质量,即保持产品在通常保养条件下应保持或达到的质量。对一些可能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销售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确保其所销售的产品不失效、不变质。
③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合法。销售者銷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合法。销售者銷售的产品的标识与生产者生产的产品的标识有同样的要求。
④销售者的禁止性义务。第一,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第二,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第三,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第四,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棒杂、捧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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