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8 16:53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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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民事诉讼条款的约定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约定争议管辖法院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该规定将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纳入专属管辖的范围,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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