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6 10:2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法律责任的规定
内容摘要 | 法律责任的规定 |
民事责任 P137 | 民事责任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招投标民事责任: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
行政责任 |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业停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 |
刑事责任P139 | 刑罚-主 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可独立适用。分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刑事责任 特征:整体性、双重性、局限性 对单位犯罪采用双罚制方式:既要处罚单位又要处罚单位中的责任人员 刑法31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招标标活动刑罚罪名:串通投标罪、泄漏国家秘密罪、行贿罪、受贿罪。 |
招标人法律责任 P140 |
招标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方式:1采购补救措施;2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采取补救措施:重新组织评标、重新招标、重新订立合同、重新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方式:1警告、责令限期整改;2罚款;3不颁发施工许可证;4行政处分 5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资金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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