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为了使政府采购制改革沿着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已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政府采购事宜的法规性文件,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政府采购法》等。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其具体职责是:制定政府采购政策、法律和集中采购目录;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制定供应商和中介组织的市场准人规则;拨付和管理采购资金;监督采购行为;收集、统计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务等。
根据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总体框架,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明确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政府采购属于本级预算支出管理制度,因此各级政府可在不违背政府采购法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各自的采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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