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统的管理模式:设计——招投标——建造模式,核心组织为业主——咨询工程师——承包商。
从业主方看,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的优缺点如下:
优点:(1)由于这种模式长期、广泛地在世界各地采用,因而管理方法成熟,各方对有关程序熟悉;(2)业主可自由选择设计人员,可控制设计要求,施工阶段也比较容易提出设计变更;(3)可自由选择监理人员监理工程;(4)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如FIDIC“施工合同条件”),有利于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
缺点:(1)项目设计——招投标——建造的周期较长,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的工期不易控制;(2)管理和协调工作较复杂,业主管理费较高,前期投入较高;(3)对工程总投资不易控制,特别在设计过程中对“可施工性”(Constructability)考虑不够时,容易产生变更,从而引起较多的索赔;(4)出现质量事故时,设计和施工双方容易互相推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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