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员问题】国内有关工程咨询服务采购的法律法规规定有哪些?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凡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2000年第3号令)明确限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所需达到的规模标准是:
(1)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5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项目类型和规模均达到国家指定标准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必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咨询单位;未达到国家规定招标规模或者不在国家指定的必须招标项目范国内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以及其他类型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规划编制与咨询、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估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规定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此,允许采取项目审批部门或主管单位同意的其他较为灵活的采购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直接委托等方式。如果工程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对工程咨询服务的采购方式有特殊规定,则招标人在进行工程咨询服务采购时还应遵守其相应条款。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咨询服务,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的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工程咨询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政府采购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咨询服务,经批准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咨询单位处采购的;
(2)来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咨询服务,是批准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咨询单位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
(3))来用招标方式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客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咨询服务费用总额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咨询服务,经批准后,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咨询单位处是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咨询单位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咨询单位处采购,且采购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