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1996年劳动部第3号令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第十二条中,要求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劳动安全卫生专篇》中要有建设项目职业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及采取的安全卫生措施的内容。1998年初劳动部第10号令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要求预评价大纲和评价报告书中都应有建设项目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及其定量或定性评价的内容。这充分说明在对建设项目(工程)开展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或竣工验收检测评价时,均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和评价,并提出消除或控制危险、危害的对策措施。这是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也是各类安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多年来本单位开展的100多个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验收检测评价项目的评价报告书中,都在“总论”中有一节关于“工程危险、危害因素分析”的内容。有些重要工程的安全评价报告书中,不仅在“总论”中有,而且在具体的评价章节中也有对某些危险性大的系统或单元进行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但总的来说,对工程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评价基本上仍停留在较粗放的阶段,其深度和力度都还不够。特别是对工程中危险、危害严重的生产系统或工艺、设备尚未做到突出重点深入细致地进行危险、危害因素分析评价,这是有待于今后我们应当着力提高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检测评价的质量,做好对被评价、检测工程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辨识,从而能够更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安全卫生对策措施,有必要将系统安全工程中“预先危险分析”的方法,应用于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竣工验收检测评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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