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2 16:2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三月十四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主一字第0940010786号函订定发布全文6点
一、高雄市政府(以下简称本府)为合理分配有效运用本市全盘财力资源,确立预算政策,并审查协调各类计画起见,特组设「高雄市政府95年度计画及预算审核会议」(以下简称预算审核会议)。
二、预算审核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并由首席政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另位政务副市长担任副召集人。
(一)首席政务副市长
(二)政务副市长
(三)秘书长
(四)副秘书长
(五)副秘书长
(六)财政局局长
(七)主计处处长
(八)工务局局长
(九)都市发展局局长
(十)人事处处长
(十一)研考会主任委员
(十二)财政局副局长
(十三)主计处副处长预算审核会议必要时得邀请本府一级机关首长或其指定代表参加。
三、预算审核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本市地方总预算案岁出规模、收支原则及重要收支事项。
(二)各类支出分配比例及优先级。
(三)本府各机关施政(业务)计画及岁出额度。
(四)本市地方总预算案收支平衡、岁入、岁出及融资之检讨。
(五)其它有关预算收支之政策性事项。
四、预算审核会议为顺利推动审议事项,得设预算审查工作小组,由本府主计处处长兼召集人,召集该处副处长、主任秘书及相关业务同仁,会同本府财政局、工务局、都发局、研考会、本府本部、人事处及资讯中心各指派二至三人,对各单位预算机关年度概算进行初审,必要时得实地会勘。对必须经先期作业审查事项,仍应依规定由各业务主管权责机关先行办理项目审查。
五、为达本市地方总预算案收支平衡,有关岁入、岁出收支差短弥补事项,由财政局及主计处分别就岁入、岁出拟具调整意见,提报预算审核会议审议。
六、预算审核会议审议结果,由主计处据以拟定本府各主管机关岁出额度,签报本府核定后,分行各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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