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1 10:4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76号)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级)、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晋升为甲级规划编制单位,向伟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邦城规划顾问(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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