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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二公司企业改制经验介绍

2005-05-20 00:00    【  【打印】【我要纠错】

  在2月18日召开的集团公司2005年工作会和3月8日召开的城建二公司2005年工作会上,都将企业改制工作作为2005年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进行了部署安排,提出了改制的具体时间表。从2月中旬开始的以“深化企业改革、保持队伍稳定,谋求健康发展” 为主题的全员轮训教育活动也把“深化改革,谋求发展”作为第一讲内容组织职工进行了学习。为了确保公司圆满顺利地完成今年的企业改制工作,进一步统一广大职工对企业改制工作的认识,团结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制,参与改制,支持改制,在公司和职工中营造良好的改制氛围和思想基础,特编写此宣传教育材料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企业改制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人们关注、研究、探讨的焦点,也先后进行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经营承包制、建立有限责任公司(从无限责任到有限责任)等一系列有益的尝试,从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按照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国有企业改制的多种途径,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到党的十六大的召开,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以产权制度创新作为国企改革的支撑点,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实行股权多元化改制这一总的指导方针,明确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国有经济的进与退,要以是否有利于提高国资效率为原则。而非国有资本天然的自负盈亏性质决定了以非国有企业形式生产私人物品的效率必然高于以国有企业形式生产私人物品的效率,这是制度安排本身的局限性所决定的,解决的办法就是在国有企业中实行股权多元化,避免国有股一股独大,引进战略投资者,形成混合所有制。具体到建筑企业,由于其属于一般性竞争行业,国有企业在竞争性行业中的生存发展优势不明显,所以国有资产要逐步退出。从外部市场看,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建筑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从企业内部的综合竞争力来讲,资金链条不畅,设备老化,人浮于事,分配不公,成本居高不下,管理落后的状况,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市场占有能力,影响着职工收入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改善,其根本原因是体制和机制问题造成的,急需通过改革、改制从根本上来加以解决。

  1、北京市国资委确定的企业改制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北京市国资委把2005年确定为改革推进年,将以“调、改、剥、破”为手段,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加强监事会工作为重点,加强研究,完善国资监管经营体系;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企党建工作,使国有企业在首都经济布局调整中做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市国资委制定的国企改制目标为,从2004年起用3年的时间,对能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全部进行股份制改造,市国资委主任熊大新说,市国资委监管的大、中、小型企业共2800个左右,2004年有152个已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剩余的要用2年左右的时间进行改造。在国企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要引进民营资本和外资,克服一股独大的情况,王歧山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非禁即入”的政策,鼓励非公经济参加国有企业改组改造。

  2、城建集团确定的企业改制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城建集团2005年重组改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北京市、市国资委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为指导;以做强做大集团总部,放开搞活二级公司,协调发展,繁荣稳定为目标;以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推动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为目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改制的多种方式和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各种阻力,加快企业改制进程,努力实现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对二级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原则是坚决贯彻执行市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面铺开,集团公司国有法人股原则上从独资、控股转为参投,或全部退出,要不拘一格,形式多样,加快实施重组改制的步伐。对大型企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降低所持国有投的比例,实现多元化;对中小企业鼓励本企业管理层、职工或外部投资者出资买断企业全部国有净资产,实现国有股全部退出。集团制定的改制目标为,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要确保上半年完成5个,下半年完成5个,力争完成更多的企业。上半年各二级公司都要拿出成熟的改制方案上报国资委,要大力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今年底以前辅业改制工作要全部完成。

  3、城建二公司2005年确定的企业改制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公司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北京市、市国资委确定的国有企业改制精神,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积极推进企业改制改革,切实解决银行高贷款和内外部债权债务问题,盘活企业资产,转换经营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管理,继续推行实施科技兴企、人才强企两大基础战略,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经济效益。

  加大改制力度,加快改制步伐,积极推进企业改制是公司 2005年的重要工作。公司的改制思路和总体部署是,结合公司发展方向和实际情况,继续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原则,以“改、剥”为手段,以公司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结合公司母体发展定位,认真研究制定公司母体股权结构调整方案,探索外部战略投资者持大股、集团国有法人股减持、公司管理层参股的股权结构调整模式,慎重选择和引入有资源增量的外部战略投资者。通过股权结构调整,切实达到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转换和市场竞争力提高的根本目的,要力争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公司母体的改制工作。公司对辅助生产单位改制的方针没有变、计划没有变、决心没有变,继续坚持辅助生产单位改制既要促进改制单位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又要符合公司利益和节约改制成本的原则。辅助生产单位改制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对条件成熟、具备资源优势、符合公司利益的改制方案和合作伙伴,公司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快实施。上半年,要争取完成试点单位的改制工作;年内完成其它具备改制条件的辅助生产单位改制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除了完成母体公司改制和辅助生产单位改制任务外,今年公司在经营承包、项目管理、成本控制和清欠结算方面也加大了改革力度。在经营承包和项目管理上建立企业内部竞争承包工程机制,大力推行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落实项目承包责任,加大承包考核力度,修订和完善承包管理制度。2005年,凡新开工程都要以招投标方式竞争承包,公司将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优选承包方案和项目经理;除国家、北京市及其它有政治影响的重点工程和超大型公建工程外,新开工程的承包方式将全面推行项目经理个人承包,公司将最大限度地下放人、财、物权力,合理界定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下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在成本控制上要将成本管理的重心放在成本预控上,从源头上遏制项目亏损的发生。2005年,公司要以预算指导财务工作,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模型,加大财务预算管理和风险管理力度。凡新开工程,必须及时编制成本设计(开工后一个月内),以设计控制支出。无成本设计或编制滞后的,公司将免去该项目部财务主管职务,并追究项目经理责任。二是加强对项目经理个人承包工程的成本监控力度,健全和完善外埠工程和挂靠工程成本核查制度,防控风险,保障公司经济利益。三是继续加强项目运行过程的审计稽查力度,对重点工程、住宅小区、大型公建工程要定期进行审计稽查。推行审计稽查结果公告制度,防止和遏制亏损现象和不良管理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大管理监控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杜绝亏损。对出现亏损的单位,经查实后将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亏损严重的单位,公司将撤销该单位经理的职务,必要时将引入外部审计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清欠结算上要健全和完善经济活动分析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准确掌握公司经营生产动态,及时完善企业管理行为。2005年,公司将在季、半年、全年定期召开涉及市场营销、经营、财务、生产、安全、质量、技术等业务在内的大型的综合性经济活动分析会;平时每月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专项或小型综合分析会。

  加大工程结算力度,制定行之有效的结算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统领公司整个结算工作。要狠抓落实工程结算责任制,认真做好“四定”工作:定人、定责、定时、定措施,努力提高结算效率。要下大力度做好劳务费结算工作,扭转“内部结算(劳务费结算)久拖不决从而影响外部结算(竣工结算)”的被动局面。2005年,凡新签订的劳务合同,必须明确合同总价和结算方式、期限。

  二、企业改制的政策、具体操作程序

  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要求我们在改制中积极探索,又要在规范有序中加快推进。

  1、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式及方案制订

  国有企业改制可采取的主要形式有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国有企业改制,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除外)制订。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决定或批准不得实施。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需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改制为国有股不控股或不参股的企业(以下简称非国有的企业),改制方案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2、企业改制的程序

  (1)清产核资。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产权。企业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改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不得妨碍其办理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改制企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文件或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结果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核准。

  (4)交易管理。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不受地区、行业、出资和隶属关系的限制,并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开信息,竞价转让。具体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5)定价管理。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底价,或者以存量国有资产吸收非国有投资者投资时国有产权的折股价格,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底价的确定主要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同时要考虑产权交易市场的供求状况、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职工安置、引进先进技术等因素。

  (6)转让价款管理。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结清。一次结清确有困难的,经转让和受让双方协商,并经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批准,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时,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在首期付款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优先用于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和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偿还拖欠职工的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剩余价款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正确处理好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

  (1)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国有企业改制要征得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维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要严格防止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金融债务未落实的企业不得进行改制。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4、小企业改制中的管理层收购规定

  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需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制订,由直接持有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单位负责或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经营管理者筹集收购国有产权的资金,要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这些企业的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标的物为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

  5、集团及公司的改制政策

  集团的政策是——不论是二级公司的国有股减持整体改制,还是二级公司所属的专业分公司剥离改制一律按照主业改制进行规范操作,职工的劳动关系平移到新企业,对职工个人不再计算发放补偿金。对改制企业除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外,还可以使用集团的优良资产(包括房产、地产和其它实物资产)来预提企业离退休人员费用,富余职工安置费用(按职工人数的10—30%比例),工伤等其它特殊费用,依据审计结果弥补企业不良资产损失等;优先清理集团内部的债权债务,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公正裁决,使重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公司将加大力度认真研究和解决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解决好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和安置、因改制所出现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置以及职工股转让等重点问题,进一步完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和内部退养等配套办法和相关手续。对于改制剥离后公司不控股的专业分公司,公司将根据集团规定给予改制单位一定总额的职工安置费用,由改制单位统一处置。公司鼓励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自我创业或开办经济实体,公司将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制的主要模式有外部控股模式和均衡持股模式两种,引入战略投资者时尽量选择上游企业和能给企业带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资源的合作伙伴。对辅助企业可以将企业整体出售,国有股全部退出,鼓励企业经营者、职工和外部投资者出资买断企业的全部国有净资产。但在经营者买断国有资产的问题上要严格执行国资委的五条禁令:要进行经营者的离任审计,对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经营者不得购买股权;改制方案要由产权单位制定(或委托中介),经营者不得参与转让决策等重大事项,严禁自买自卖国有资产;国有股转让要进场交易,进场竞价,经营者购买与他人购买要同股同价;经营者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企业产权或实物资产进行抵押;除国家规定外不得将有关费用从价款中事先抵扣。全体职工一律随改制单位走,变更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平移,工龄连续计算。改制后企业不再向集团缴纳管理费和综合服务费,对需要缴纳的费用完全按市场化运作。

  三、改制的目的及公司改制工作进展情况

  不管是从建筑行业还是其他行业的改制效果看,或者是从集团内部各兄弟单位的改制效果看,早改早受益,不改只能是死路一条,丧失机遇就会陷入被动,在这一点上大多数职工已经取得了共识。目前,城建三公司作为集团改制首批试点企业已于2004年6月18日成功改制挂牌,城建八公司、城建道桥公司也正在同参股企业商谈具体实施方案。下面谈谈公司股权多元化改制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改制中职工关心的一些问题。

  1、改制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置身于社会这个大环境中,经常听到人们对改革的议论。有的人理解改革认为:企业管理跟不上,漏洞大,各种资源配置不合理,极大地阻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国有企业内部存在的一些腐败思想和腐败行为,侵蚀了人们的心灵,涣散了人们的斗志,只有股权多元化才能真正杜绝这种现象。也有的人认为:企业如果进行股权多元化改制,首先要考虑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如果越改企业效益越差,职工利益越得不到保障,那改革就要慎重……这些说法,真实的反映出广大职工对改革的关注,对股权多元化充满希望。改革,改什么呢,说到底是要改掉不合理的管理制度,改掉大锅饭中的不合理因素,改掉人们在旧管理体制下形成的懒散习性,调动起积极因素。

  (1)改制是为了企业和职工有更好的明天。大家在企业必须改制这一点上已达成了共识,也就是说无论从国家的大政方针、产业政策上,还是从企业自身发展的现实上讲,只有从体制机制这一根本上进行改革,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企业发展需要资金,国家不投资、银行贷款金额有限且条件严格、靠企业自身积累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所以必须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权多元化;企业发展需要人才,现有部分职工从年龄、知识、技能等方面不能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所以需要对现有人员进行结构调整,通过解除劳动合同、内退、买断工龄、小企业整体剥离等措施进行人员分流。为此公司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出台了《富余人员分流安置管理办法(暂行)》,而且还将制定详细具体的公司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在提交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后,还要报集团和市国资委批准才能实施。对于专业分公司的改制剥离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也要由所在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经集团和市国资委批准才能实施。但无论走哪条路,集团要保证公司、职工走出去后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搞好企业改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企业的具体要求,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企业的具体体现。

  (2)选择2005年进行改制剥离,改制的时机是否成熟。从整体上讲二公司的改制工作相对滞后,所以一部分人还有观望等待的思想,但集团的关门时间是2005年,剩余的时间已经不多。从另一方面讲,我们只有抓住目前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较好的有利时机,才能吸引战略投资者,审时度势,全面推进公司的改制,如果在建筑业发展的“马鞍型”底部进行改制,我们就会处于被动不利。更何况目前公司的产值利润率不高,资产负债率高,拖欠工程款多,成本管理难度大,企业在苦苦维持现状,这种局面也不会支撑太久。公司的辅助企业也是一样,目前的品牌都较好,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手的任务也比较饱满,效益较好,职工队伍稳定,改制后市场前景好、潜力大,能够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发展地更好、更快,从而提高职工的收入和改善职工的生活。所以母企业改制,辅助企业剥离从时机上讲已比较成熟。

  2、公司当前改制工作的进展情况

  2004 年,公司在深化企业改制改革工作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公司改制改革领导小组,并做了具体分工。全年共组织召开9次改制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切实解决改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组织有关人员对政策文件进行培训学习,并先后走访已改制单位听取和学习改制经验。同时,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公司先后以到基层单位调研、召开职工座谈会、征求职工意见问卷等多种方式,多层面、多角度地了解职工想法。三是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和长远发展,确立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改制总原则,引入有资源增量的股权调整思路,以及“先辅助生产单位,后公司母体”的改制进程。一年来,先后出台了公司改制工作总体设想、市政机械分公司改革方案、租赁分公司、机电分公司改制方案,以及安置富余分流人员和职工离岗休养等一系列改制改革方案和配套办法。四是认真做好改制宣传教育工作。公司领导亲自到改制单位进行宣传动员,细致宣讲,耐心解答职工提出的改制问题。改制单位也采取调查问卷、座谈等多种方式宣传改制政策。五是积极推进改制进程。公司先后完成了市政机械分公司的改革工作,租赁分公司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机电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0人、离岗休养29人。六是集团要求公司的整体改制方案要的2005年9月份前上报集团和市国资委报批备案。

  3、在改制中和改制后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1)在改制剥离中职工关心的问题主要有:国有股份的转让方式,产权的界定,资产价值的核定程序?补偿金如何计算?企业的债权债务如何划分和处置?职工持股等个人的遗留问题如何解决?专业分公司以主业还是副业进行剥离?

  (2)成立新企业后职工关心的问题主要有:新企业以何种方式组建?股权结构形式如何?决策层、管理层如何产生?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及工作时间的计算办法。新企业和老企业的关系等问题。

  四、企业改制中应该重点注意的四个问题

  改制是一项综合工程,任务艰巨复杂,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筹划;需要广大职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必须做好以下三项重点工作:

  1、领导班子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讲奉献是搞好改制的保证。

  带领大家闯市场,职工对领导班子的信任有待证明。迅速推进企业改革改制的进程,要求各级领导增强大局意识,要充分认识,改革涉及企业的前途和职工的命运,每一个领导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是我们整体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认清自己的方位,才能使自己的工作有方向、有意义、有章法、有轻重缓急。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要跳出一时一地的局限,以宽广的眼界审时度势、权衡利弊、把握现在、透视未来。在改制中要把握大局,科学筹划,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掌握好推进各项工作的节奏和力度。

  迅速推进企业改革,要求各级领导增强责任意识。责任意识就是角色意识,改革的形势要求各级领导要清楚自己这个岗位、这道工序、这个环节在改革的全局中所处的位置和作用,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现在,在改革的问题上,个别领导人员中存在责任意识不强的状况,有的只想做“官”,不想做事;有的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当了和尚也不撞钟;有的热衷于形式主义,所管企业长期亏损,脸不红、心不跳;有的甚至意志衰退,以权谋私等等。这种消极状况不消除,势必影响甚至阻碍改革的大局。

  2、改制方案公开透明,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是搞好改制的关键

  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和利益,改制就一定能顺利进行。首先要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企业改制工作上来。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大张旗鼓地对广大职工从形势、政策、企业改制发展、职工再创业和未来前景等多方面进行耐心细致地宣传教育,取得广大职工对企业改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纠正对改制政策、法规的错误理解和片面了解,提高政策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和执行力。

  其次,在进行产权结构调整,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要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不同条件,积极寻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真正能把企业激活的改革思路和模式,不搞“一刀切”。每一个方案、每一个细节都要站在职工的角度多考虑,多征求职工的意见,听取职工的心声。在改革进程中,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所遇到的困难,是前进中的困难,也将在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得到解决。

  广大职工要认清,公司的发展是第一位的,没有发展,大家的利益就都得不到保障,改制就是为了企业更好地发展,企业发展了大家才有施展自己才能的平台,企业败了,职工必然要去谋新的生路,企业的发展是个人生存发展的基础,所以在讨论公司改制方案的时候,不能先看个人合适不合适,而是要看能否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对大多数人的利益合不合适,要先看企业合不合适,再说个人合不合适。当然我们也不能幻想通过改制所有的问题一下子全都解决了,许多问题要随着改制和企业的发展逐步得到解决。

  3、在进行改制的具体操作中要遵纪守法,按程序办事

  在母公司改制和辅助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调整,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全,也是容易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的时期,各单位的领导要加强自我约束力度和对职工的管理力度,不说影响团结和改制的话;不做违规违纪、铺张浪费、干扰改制的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办事,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不把矛盾上交,严禁集体上访,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对在公司股权调整过程中不履行职责,甚至起反作用的有关人员,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4、要加大改制中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

  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加大对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规范制度,以及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办法,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对有关工作人员、个别单位领导人员利用改制之机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的,隐匿资产、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营私舞弊、与买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的,严重失职、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要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其中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照《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对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故意压低评估价格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得再聘请该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从事涉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中介活动。

  成就来自改革,希望在于改革,思路决定出路,让我们携起手来,投身改制,支持改制,为企业的明天和我们的美好生活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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