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9 13:0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城[2006]30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市容委:
为了巩固提高“反盗版百日行动” 工作成果,拓展治理领域,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净化音像、计算机软件和书刊市场,推动“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向纵深发展,根据2006年12月中宣部组织召开的“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 部际协调会精神,按照全国“扫黄打非” 工作小组办公室等十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进一步净化出版物市场的通知》(扫黄打非办联[2006]5l号)要求,现对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扫黄打非” 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积极配合做好反盗版工作。
二、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好清理取缔销售盗版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工作。
三、科学规划和严格审批报刊销售摊点的设置,坚决制止违规搭设现象,防止乱设摊点行为。
四、将对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管理工作纳入市容建设评估体系,并列入城市管理考评的考核内容。
五、已经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城市,应将反盗版工作纳入数字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成效。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尽快组织实施。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请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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