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9 13:0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33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史新格等14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史新格等14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史新格等14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河北省(1人)
史新格
辽宁省(1人)
孙晶岩
江苏省(3人)
张忠明 杨 进 蔡良贤
安徽省(3人)
侯可昕 吴国保 李红有
江西省(1人)
罗水生
湖北省(1人)
黎 军
广西壮族自治区(1人)
耿 磊
重庆市(1人)
彭鄂锋
贵州省(2人)
冯光永 邓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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