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就位的通知

2007-06-05 13:31    【  【打印】【我要纠错】

建城园函[2007]7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 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规定,我们于2007年2月 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7]27号)。为贯彻落实新的资质标准及申报、审批工作规程,现将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位的范围

  2004年9月29日以前经建设部批准的所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

  二、申请与审批

  企业应严格依照新的审批标准和申报程序认真做好申请工作。资质就位期间,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我们将根据新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标准,对申请就位企业的资质等级进行重新核定。

  三、就位的时间

  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定于2007年11月~12月进行,请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做好本次资质就位的准备工作,在今年10月底以前由所在地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完整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我司。

  四、资质证书的换发

  在本次资质就位工作完成前,企业旧的一级资质证书可以继续使用;企业按照新的资质标准就位后,由资质审批部门向企业发放建设部统一印制的新证书,并将旧证书统一收回销毁。

  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及本次资质就位的要求,做好相关园林绿化一级企业就位的初审工作;同时,要按照新的标准和工作规程自行安排园林绿化二、三级企业的资质就位工作,并负责在资质就位后将旧证书统一收回销毁。资质就位后,按原标准审批通过的各个等级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均停止使用并作废。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延伸阅读:城市 园林 绿化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