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安质监[2008]第09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文明工地创建工作,严格文明工地的申报、推荐工作程序,依据《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2008版),对原市级文明工地创建简介和推荐表作相应调整(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在文明工地推荐时进行填报。
附件一:《上海市文明工地建设单位创建简介》
附件二:《上海市文明工地创建简介》
附件三:《上海市文明工地监理单位创建简介》
附件四:《上海市级文明工地推荐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